1.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,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、财务能力、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。
2.⑴-⑷为公开招标项目,参加该四个项目投标的规划设计单位,须在国内取得规划设计乙级以上资质。
⑸、⑹为议标项目,参加该两个项目投标的规划设计单位,须在国内取得规划设计甲级以上资质。
(两个以上的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单位的身份共同投标的,其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。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有关投标单位的规定。)
3.参与过类似相关项目的设计且有突出成果的规划设计单位。
四、 报名方式
投标单位报名需提交投标文件(一式八份),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形式送达我中心。
五、 时间安排
1.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21日16:00(北京时间);
2. 2008年4月30日前我局招标领导小组对投标单位进行审定,确定中标单位;
3. 投标单位一经确定,即在苏州市规划局网站(http://www.szghj.gov.cn)上公布结果,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,未入选单位恕不另行通知;
六、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:
1.设计单位基本情况(注册设计师人数、主要业绩、类似项目经验、获奖情况、单位地址、电话、传真、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等);
2.对本项目的认识;
3.工作技术路线(工作思路、内容重点、成果形式等);
4.时间进度计划;
5.技术人员安排(人员组合、履历等);
6.项目报价(规划编制总经费);
7.对甲方配合协作要求与工作建议
七、 联系方式
1.地 址: 苏州市十全街747号苏州市城市规划编制中心
2.联 系 人: 钱琴芳
3.联系电话: 0512-65182079
4. 邮政编码: 215006
5.传 真: 0512-65182053
苏州市规划局
苏州市城市规划编制中心
2008年4月10日